审计署发表新一份报告,指有两成,即270宗怀疑无牌经营宾馆,违反《旅馆业条例》的个案,开立超过3年或以上,但当局仍未完成跟进,导致涉及的无牌场所已经运作多时。审计署报告认为,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的牌照事务处在调查时,有需要采取放蛇行动。
民建联副秘书长兼深水埗区议员郑泳舜表示,深水埗、油尖旺等一带,也有无牌宾馆。他称过去也收过居民投诉无牌宾馆一事,向政府部门反映过,但最后都指没有证据,居民投诉牌照处「放蛇」工夫乏力,最后都是投诉无门,不了了之。
他说认同报告所指,当局应探讨有助调查怀疑无牌场所的进一步措施。另外,郑泳舜指当局于2014年就检讨《旅馆业条例》作出谘询,但至今已等了足足3年。检讨工作早已完成,谘询结果包括建议加入「严格法律责任」罪行条文,因应环境证据,当局也可向处所的业主提出检控。另增加罚则,一经定罪可处罚款最高2万元增至5万元,监禁期由2年增至3年,以望收到阻吓作用。
郑泳舜说,惟当局今年10月回应立法会葛佩帆议员质询时,指会在明年提交修例建议,郑希望当局尽快推动完成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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