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徵求意见稿)》,以加强商业银行股权监管,规范银行股东行为,弥补监管短板。
据徵求意见稿,同一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入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或控制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单独或合并拟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应当事先报中银监或其派出机构核准。
此外,商业银行对主要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单个主体的授信馀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0%,而合计授信馀额亦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5%。(nc)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