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19人涉港珠澳大桥混凝土造假

2017-11-15 18:08

廉政公署今日分两案起诉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木署)一个承判商的19名前实验室职员,控告他们涉嫌就港珠澳大桥工程项目混凝土压力测试造假。 在首宗案件,18名嘉科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嘉科)前实验室职员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他们将于星期五 (11月17日) 在屯门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被告为麦培盛,65岁,嘉科前高级工地实验室技术员;吴启尧,63岁,余维德,28岁,李咏晖,24岁,赵志兴,26岁,薛家俊,25岁,陈锐铿,22岁,姚宇峰,48岁,潘家伟,25岁,叶德杰,27岁,吴汶鸿,26岁,张嘉明,28岁,及黎荣发,40岁,同为嘉科前工地实验室技术员;及谢德礼,35岁,李志勤,23岁,邝富贤,44岁,陈志成,58岁,和郭文辉,34岁,同为嘉科前实验室助理。 各被告于案发时受雇于嘉科,获派在小蚝湾工务区域试验所工作。他们负责进行建筑材料合规测试,包括混凝土压力测试。 该试验所于2012年年底由土木署成立,以应付因兴建港珠澳大桥而对建筑材料合规测试日渐增加的需求。该试验所的管理及运作以顾问合约形式外判予嘉科。 两名土木署首席技术员分别于不同时段获派驻该试验所,以监督嘉科所提供的服务,并担任核准签署人,就该试验所进行的测试发出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认可计划)的认许报告。 该十八名被告同被控的罪名指他们涉嫌于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6日期间,一同串谋及与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谋诈骗该两名土木署首席技术员及其他人员。 他们涉嫌不诚实地更改该试验所内与压力测试机连接的电脑上的日期及/或时间;及/或使用已测试或强力混凝土砖或金属校准柱代替送交该试验所作建筑材料合规测试的原本混凝土样本砖,目的是隐瞒和纠正没有按照土木署规定而进行的混凝土压力测试。 他们又涉嫌导致该两名土木署首席技术员或其他人员根据认可计划核证有关测试报告,否则有关土木署首席技术员或其他人员是不会核证该等报告。 在第二宗案件,黄国尧,61岁,嘉科前工地实验室技术员,被控两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被告将于星期五(11月17日)在屯门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获嘉科受雇为工地实验室技术员,派驻在该试验所工作。他负责进行建筑材料合规测试,包括混凝土压力测试。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使用虚假文书,即由电脑衍生用作记录送交该试验所的混凝土样本砖压力测试结果的记录单及/或工作纸,意图诱使某人接受该些文书为真文书。 廉署早前接获土木署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两宗案件。土木署连同路政署和运输及房屋局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上述两宗案件各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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