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澎湖县推出吸引旅客优惠,当地政府宣布,于11月21日起只要是外地人到当地,住宿3日2夜或2日1夜,随即可以到马公机场兑换1100元或500元新台币观光游客消费券,在澎湖县内使用。
澎湖县政府表示,「2017冬游澎湖观光游客消费券」活动将在11月21日至明年2月10日止,总共1600万新台币,换完即止。凡入境游客凭当次交通凭证,例如机票或船票或其他运输工具入境证明、身份证明文件或护照,以及澎湖住宿证明,包括合法饭店、合法民宿或其他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认定者,只要达入住2晚以上者,即可每人领取观光游客,可获消费券11张,每张面额100元新台币,共计1100元新台币;达2天1夜者,凭前述交通凭证、身份证明文件及澎湖本地1晚住宿证明,即可每人领取观光游客消费券5张每张面额100元新台币,共计500元新台币。
换领时间为每日8时至晚上6时,在澎湖海洋地质公园中心或马公机场兑换,消费劵可于当地合法商业登记或公司登记之店家自由消费抵用,并享各店家推出之折扣优惠,惟不得找零或兑换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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