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金局建议,将强积金受托人的独立董事人数,由现时的一人增至两人。行政会议召集人陈智思认为,强积金作为本港一个重要的系统,认为相关措施有需要实行。
他指出,作为强积金的服务提供者,信托人须为强积金成员提供一定保障,现时已有不少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都要委任一名独立董事,认为措施有助信托人符合现时政府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
陈智思称,强积金收费持续向下调整,相信受托人明白到自己的产品是需要有一定竞争力,惟难言收费水平要降至甚么水平才合理,认为要视乎不同受托人的成本结构。
另外,积金局主席黄友嘉表示,积金局现时正计划推出eMPF中央电子平台,相信有助提升信托人的营运效率。(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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