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灾最大索偿 政府东电须赔3480万 2017-10-10 22:29 Previous Next 针对2011年日本福岛核灾的最大规模集体诉讼案,福岛县地方法院周二作出判决,判定东京电力公司与日本政府必须为损害负责,赔偿合共5亿日圆(约3480万元)予2900名原告,指日本政府和东电能预见海啸的发生,却疏于采取措施。 这宗核事故在全日本引发约30宗相关集体诉讼,今天判决的是规模最大的一宗,原告人数达约3800百人,大多来自福岛县。这是第二宗日本法院判决确认日本政府须负相关责任,三月时,前桥市地方法院首度做出相同判决。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中国国庆8日长假 赴韩旅行团数目跌至零 下一篇 星科学家破解榴槤「臭之谜」 或可培育无臭品种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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