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渗粪水传恶臭 上水屋苑单位业主索偿

2017-09-27 14:35

上水旭埔苑一地下单位业主于2015年10月晚,发现有粪便及尿液从大厦公共沙井管渗入其住所,并传出恶臭,有害「粪水」浸满其住所并造成多处损毁,令原告人一家饱受困扰。有关业主今透过私人律师入禀区域法院要求管理公司赔偿维修费用,特别是花梨木地板的更换费用,及赔偿情感损失。 原告人为业主赵嘉章(译音),被告为启胜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原告人认为该次事件全因管理公司疏忽所致,因此他们有责任为该次事件负责。而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管理公司有责任保持大厦整洁卫生,并维修损毁物品等。 法庭记者:岑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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