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港大校委会案】冯敬恩被判240小时社服令 官劝诫:勿自以为是诉诸暴力

2017-09-21 17:53

围堵港大校委会案,前港大学生会会长冯敬恩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行为罪成,冯敬恩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前港大学生会外务副会长李峰琦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传票罪,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律政司表示会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据和主控官的报告,然后决定是否需要跟进。而香港大学发言人就表示,尊重法庭的决定。 裁判官指,由于冯对其干犯罪行感后悔、并愿意承担,亦透过辩方律师承认罪行,又已对受影响的人致歉,考虑到被告初犯,以及有家人支持、而且重犯机会低。裁判官强调示威为自由权利,但非无底线,而且冯作为学生会会长,其一举一动受到关注,但冯却主动参与围增行动,令公众对大学生有负面印象,对他们不公平。裁判官宣布判刑后,在场公众人士立即拍手鼓掌,更有人表示:「好嘢,多谢法官」 至于第二被告李峰琦,裁判官认为其行为延误纪文凤获得救护服务的时间,但未有显示行为令纪受到身体或精神损害,不需判处具阻吓性刑罚,而且重犯机会低,亦有家人支持。 判刑后,裁判官劝诫二人,年轻人有理想抱负属正常,但他们一旦认定其想法为真理,可能会忽略其他人亦有持不同意见权利;而且公众对大学生的期望高,其行为会受到公众人士关注,有些批评或是善意、或是恶意,但自以为是,并以暴力方式强逼其他人接受其观念,在有制度社会中是错的;更甚者,一旦年轻人作出违法行为,即使所作行为有理据,众人只会聚焦于在违法这一点上,达不到被告所期望别人能够接受其意见的目的。 冯敬恩在法庭外表明两人不会上诉,并感谢律师团队及家人的支持。 法庭记者:潘琪慧、徐晓伊 建立时间:16:24 更新时间: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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