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文章指出,在中国监管部门明确态度之后,尽管比特币中国、火币网等虚拟货币运营商陆续对交易平台采取了限制措施,但虚拟货币炒作风险却依然值得高度警惕,应完善新型金融科技监管。
报道引述专家称,从网络技术创新角度,虚拟货币有一定创新价值,但虚拟货币开发者、运营者等相关主体有义务向社会公众普及算法本身的创新型和价值,确保市场需求源自消费者对虚拟货币创新价值的真实理解,而不是出于投机炒作的冲动,最终陷入泡沫破灭的深坑。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主任金煜指出,相比传统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活动,虚拟货币目前并没有一个客观的价值参照,基于虚拟货币进行的金融活动是长期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因此相关金融活动容易陷入「预期定价」、「情绪定价」等问题。故此,虚拟货币不仅可能让灰色交易甚至黑色交易藏身其中,还很有可能引发各类风险,排挤真正的金融创新,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
在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所研究员李虹含看来,虚拟货币在中国大行其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缺乏多层次、多品类的投资品市场。因此,中国还应抓紧构建符合时代背景的电子货币体系和虚拟货币,同时完善投资品市场以及对于新型金融科技体系的监管,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利用好金融科技,使之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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