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欧盟进口马铃薯淀粉续收反补贴税 2017-09-15 10:38 Previous Next 商务部公告称,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9月16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继续徵收反补贴税,为期5年。(ms)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6030】中信证券:第四季经济下行压力或更显著 下一篇 发改委:将在金融新能源车等领域放宽外资准入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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