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发现有发展商推出高成数的按揭计划,吸引未能成功向银行申请按揭的准买家,但准买家要留意这类按揭计划的利率可能较银行高1倍或以上,总利息支出随时较银行按揭多出数百万元。
消委会以一个售价$848万的单位为例子,在银行按揭计划下跟据金管局指引最多只能贷款500万元,买家须先付348万元的首期,如以P-2.75%为利率计算,供款25年,全期总利息支出约154万元,每月供款约21,000元;如以发展商提供的按揭计划计算,可借出楼价8成即约678万元,首期可骤减逾半(较银行按揭少付178万元首期),只需支付170万元,但利率则要以P+1%计算,而且首3年只供利息。同为供款25年,总利息开支便高达667万元,较银行按揭计划多付逾500万元利息,首3年每月供款约33,000元,其后22年每月供款高达46,000元,足足是银行按揭供款的1倍多。
消费者呼吁买家必须慎重考虑日后的还款能力,和最终利息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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