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威国际(00058)公布,全资附属新威新能源与神州国际燃气控股集团,及担保人邓超订立谅解备忘录,内容是谅解备忘录日期起计六个月内向新威新能源出售中国超燃能源国际全部已发行股本,惟须待订立正式协议后方可作实。
中国超燃能源国际拥有陕西燃超(于中国成立之中外合资公司)51%股权。神州国际燃气控股集团表示,陕西燃超之主要业务为向中国六个省份(包括中国河南、云南、四川、湖南、广西及安徽)内19个地区之住户、商户及工业用户供应管道燃气;及于该等地区经营若干加气站。可能收购事项之代价将由新威新能源与卖方于完成对目标集团之尽职审查程序后公平磋商厘定。
根据谅解备忘录,新威新能源须于谅解备忘录日期起计30日内,以现金向卖方支付可退回诚意金合共1亿元。(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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