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滨摩天轮上周二无预告下突然停业,原有营办商质疑政府选取的新中标者,并无营运摩天轮经验及未能证明有足够资金营运。发展局局长黄伟纶就事件回应,指招标按照相关条例进行。而发展局就回应,在公开招标中,新营办商的技术建议较其他投标者优胜,尤其在票价方面有显著优势。
黄伟纶表示,摩天轮的招标早于去年11月,按照相关条例完成,亦得到中央投标委员会认可。政府事前曾经协助新旧营办商沟通,但双方未能够就购买现有摩天轮达成共识,因此原有营办商需要在10月31日限期前,将土地交回政府,由于摩天轮有地基,所以需时两个月拆除。他又指,政府不宜评论两间营办商的商业行为,相信原有营办商在限期前继续营运的机会不大。
发展局回应,有关公开招标是根据政府《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中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亦经由中央投标委员会审批。
发展局指,根据租约条款,营办商需按照其在投标时已提交的技术建议,设立、营运和管理摩天轮。包括兴建一个直径55米高的摩天轮。短期租约内有条款容许新的营办商可以继续使用现有摩天轮。不过,由于买卖摩天轮属新旧营办商之间的商业决定,政府并没有规定新营办商必须使用现有摩天轮。
旧营办商投标失败,在原有租约终止后,不能继续承租用地营运摩天轮,必须在下月31日或之前拆卸,将用地交给新营办商,除非双方达成协议保留摩天轮,否则旧营办商有责任按时进行拆卸工程。而政府已经批出相关工程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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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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