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表了一张名单,当中记录了一些「借钱不还」的人。其中的「状元」为来自厦门的71岁老太陈长芹,她涉及最少8.1亿人民币的债务。
陈长芹涉及多宗借钱不还的案件,更六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她曾以房地产作抵押,借款1.7亿元人民币,她亦曾在去年7月,以94个车位抵押,获得近5000万元人民币。据现在已完成宣判的案件,她的总欠款为8.1亿人民币,但她尚有多宗未宣判案件,涉款预计高达20亿人民币。据知,当地法院曾对他发出通告,但她置若罔闻,继续用借款过著奢华的生活。
为对付这些「借钱不还」的人,内地一直设法限制他们,例如在2013年11月最高法院发表一张黑名单,名单上的欠债者不得乘坐飞机、贷款、办理信用卡等,惟阻吓性不足,问题尚未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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