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偷前雇主23万称会还 官:忘恩负义

2017-08-26 13:14

无家可归的男子获好心人小食店老板留宿两年,更聘请他打工,奈何男子辞职后伺机偷窃,看准老板每日会把生意营业额取回家,男子于是在前年11月偷走23万元,两次扬言还钱但无守承诺,警诫指贪心及赌博输清光。男子今在屯门法院承认一项偷窃罪,还柙至9月8日待索取背景报告。水佳丽裁判官狠批被告毫无诚信,「忘恩负义!我都唔知点形容呢个人」。 水佳丽裁判官狠批被告周浩轩(廿六岁)借钱不还,辩方求情指周两次写信交代会还钱,法官称「去如黄鹤,讲就易!」。 案情指,2013年始小食店老板收留周,同住及聘请他打工,2015年7月周辞职但依然寄人篱下。老板在11月1日将23万营业额带回家放在背囊,但清晨六时半起床发现23万不翼而飞,周也不知所终,无法联络,老板终报警处理。周两度被警方通缉,最后在深水埗落网。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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