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电饭煲大王」遗孀2.8亿 信兴上诉失败官指妻可得益

2017-08-21 15:58

已故「电饭煲大王」信兴集团创办人蒙民伟,被其集团及关连公司早前入禀高院,指蒙生前违反董事授信责任,提取公司资金其中2.8亿去个人户口,再以3张支票分别签送给第二任妻子王蓓芬,原告指王自欺欺人没有去查询资金的来源,她应该对这些未经授权的资金产生合理的怀疑。高院早前剔除信兴控告王的申索,信兴再上诉但被驳回,法庭今日颁下判词解释。 上诉庭指出,案件的重点是当一个合理普通人士从事王蓓芬的角色,是否质疑所收取的资金的合适性。蒙是信兴集团的创始人,并有权从信兴集团等关连公司提取资金,原告认为王理应知道或者怀疑资金是来自信兴。 上诉庭对此表示,考虑到蒙当时病重及长期住院把2.8亿转送给王,是为了保障她将来的生活。蒙非常富有,在信兴有相当地位及一定持量的股票,蒙从集团户口安排资金流动是他的权力,所以不认同王应该质疑资金的来源。在无确实证据证明蒙不合法不正当地从信兴户口转移资金,王是可以从蒙的个人户口获得金钱得益。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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