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华邨设车长休息室 房署:须经地政署及领展同意

2017-08-11 17:55

房屋署昨日以未获许可为由,要求九巴两日内移走设立在乐华邨巴士总站的车长临时休息室,事件引发部份车长不满,并发起静坐。房屋署发言人下午发新闻稿回应时,指九巴事先未有知会乐华北邨大厦公契经理人,更未获事先批准,而有关的土地使用须取得地政总署及另一业权人领展的同意,才可落实。 发言人表示,房屋署为牛头角乐华南及北邨的大厦公契经理人,须按公契规定管理屋邨公用地方。而九巴于周三在乐华巴士总站旁另一幅屋邨公用地方上放置临时休息室,事先未有知会署方。署方职员发现该临时休息室在没有向公契经理人申请及同意下而放置后,即时联络九巴的负责人,但他们拒绝移走该休息室,职员惟有按现时指引,在该休息室张贴通告,要求负责人在限期内移走有关休息室。 对于九巴事后称早于4年前已经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但一直未获批,发言人证实署方早前曾收到有关申请,又指已经就事件一直积极与九巴保持联络及跟进,并正处理九巴在该巴士总站范围内一幅政府土地上兴建休息室的建议。 发言人又指,署方职员会继续联络九巴的负责人,要求九巴就临时休息室提出书面申请,房屋署会继续积极跟进有关的申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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