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女商人2004年在世界著名景点尼亚加拉大瀑布附近的美国出入境口岸遭受美国边防人员刁难及以武力拘捕,事后入禀法院控告美国政府。联邦法院法官本周一裁定她得值,判她可获得46万1千美元(约360万港元)赔偿。
原诉人赵燕(译音,Zhao Yan)于事发后两年,即2006年提出民事诉讼,指控美国政府错误拘捕,导致她身心受创、无法工作及损失收入,还要付钱接受治疗,原本索偿1千万美元(约7800万港元)。此案在纽约州由罗切斯特市法院审讯,女法官沃尔福德作出上述裁决。
案情指边防人员罗德(Robert Rhodes)在美、加边界的彩虹桥出入境口岸袭击、殴打及错误拘捕赵燕,美国政府需要对事件承担责任。
46万1千美元赔偿中,有38万5千美元是赔偿原诉人过往及未来所受的痛苦;6万4千美元是医药费;1800美元是她的收入损失;一万美元是错误拘捕她的赔偿。
事发当天,美国入境检查站人员刚扣留了一名怀疑带毒的疑犯,以为赵燕和另外两名准备入境的女子是同一夥。当年38岁的赵燕和两名女子受惊,没有听从边防人员指示,拔足逃跑。赵燕被人用胡椒喷雾对付,脸部肿胀,双眼和前额都受了伤,照片曝光后在中国内地引起震怒。美国当局从来没有对她提出起诉。
涉案的边防人员罗德一度被革职及遭受刑事起诉,被控以侵犯赵燕的人权。不过,在2005年的审讯中,他获判无罪,其后获准复职。
提交上法庭的文件指出,赵燕是商人兼钢琴老师,以商业签证进入美国,研究宾夕凡尼亚的林业市场。出事之前,她前往尼亚加拉大瀑布风景区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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