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报道,成都近日出台《成都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住房租赁试点。新政提出,到今年底,该市要组建或改建3至4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启动一批租赁住房建设,完善交易服务平台,建立租赁信用管理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管理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市场。
成都将逐步把现有政府及国企投资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交由住房租赁企业管理,力争到2020年,发展规模化租赁企业不低于50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配建租赁住房,或利用自持住房开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房企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
成都将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支持,其中,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徵收率减至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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