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演唱会之父」之称的张耀荣创立的耀荣娱乐有张公司(清盘中)日前被商人邓伟业(译音)入禀高院,邓指双方在2013至2014年签约合办的6个演唱会,包括本地歌手容祖儿、蔡琴、许冠杰、组合LMF大懒堂及日韩组合的演唱会,现要求法庭声明,公司经宣传公司取得的所有收益都由原告信托拥有,以及要求法庭命令公司归还不少于365万元。
原告指,双方书面签约合办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期间的六个演唱会,原告支付制作费达510万,而公司负责投资。合约指双方平均摊分利润及损失,由公司负责联络演唱会宣传公司,而且要因应收益作出调整后向原告归还款项。
但原告指根据资料发现,公司已从宣传公司收到三个演唱会的收益共127万,而容祖儿2013演唱会、SHINee演唱会及蔡琴演唱会的收益,公司则未能成功收款。原告认为无论如何,公司都无法归还相关款项给原告,违反信托责任。
法庭记者:方嘉欣
建立时间:1208
更新时间: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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