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翁小西湾海滨花园跌倒 法庭判康文署赔33万 2017-08-03 18:16 小西湾海滨花园。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1名7旬老翁2011年在小西湾海滨花园跌倒,法庭今判下判词,判当局需向老翁赔偿逾33万港元。 70岁老翁指于2011年,在小西湾海滨花园一条下坡的步行俓上,被不平的路面绊倒,失平衡而跌倒,而头部更撞向石礐,导致其前额及左肩严重受伤,更在前额留下了10厘米的伤口。老翁认为,步行径在设计上出现失误导致他受伤,入禀区域法院向康文署向索偿。法庭今判下判词,判当局需向老翁赔偿共332,045港元。 法庭记者:黄显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本港禁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禽产品入口 下一篇 房屋署:6个新屋苑食水及水喉含铅无超标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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