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海外)因没有披露其就恒盛地产(00845)股份进行的交易,违反《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遭证监会公开谴责。
于去年5月9日至8月5日期间,国寿海外在要约期内,就恒盛地产股份执行了2139宗交易,以及没有按《收购守则》规则22所规定公开披露该等交易。国寿海外于上述时间持有超过5%恒盛地产已发行股本,因此是恒盛地产的联系人。
国寿海外承认没有遵守《收购守则》,并同意接受对其采取的纪律处分行动,正在落实多项补救措施,以确保公司日后会遵循《收购守则》。国寿海外为中国人寿集团于香港的分支。
证监会希望藉此机会提醒香港证券市场的从业员及有意利用香港证券市场的人士,在进行有关收购及合并的事宜时,应根据《收购守则》行事。尤其是,联系人必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具报其于要约期内就受要约公司所进行的交易。(nc)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