搏艺中心旺角分店一名健身顾问声称让二十岁女学生参加免费健身体验计画,其后未经授权便替女学生「碌卡」购买逾万元会籍,健身顾问经审讯后,早前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要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罪名成立。裁判官今判刑时指案情严重,报告建议的1至80小时社会服务令实在太少,但考虑被告已有悔意,终判其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同时亦劝诫他「唔好再用偷呃拐骗嘅行为嚟生活啦」。
裁判官判刑时指,本案案情在同类案件中是比较严重,三十五岁被告张志豪在身为学生的事主不知情下尝试以对方的信用卡做约2万元的交易,只因事主的信用卡有限额,最终才签帐约1万元;而就本案而言,裁判官直言「可以告其他控罪,例如欺诈,可能都告到」,但最终只是以本案控罪检控他。
裁判官又指本可二话不说将被告判监,但考虑其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他亦已还柙两周,最重要他有悔意,愿意给他最后一次机会。裁判官劝勉被告过往两周已是人生第一次坐牢,希望今次牢狱之苦可对他有正面影响,以后洗心革面。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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