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控股(00165)公布,于今年7月31日该公司作为借款人,就总金额不多于8000万美元(或其等值港元)之定期贷款与一家独立第三方银行订立一份信贷融资协议,贷款期限为自信贷融资协议签订日期起计算60个月。 根据信贷融资协议,如光大香港不再直接或间接实益持有不少于40%之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光大香港全部实益股权,即构成违约事项。倘发生任何上述事项,信贷融资协议下之贷款额度分别连同其所有累计利息及根据该贷款额度累计之任何其他款项可能成为即时到期应付。 于今年7月31日,光大香港拥有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49.74%。(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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