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长杨焕宁,因严重违纪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中央纪委官网今日发布消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
中央纪委通报称,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杨焕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杨焕宁身为中央委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背离党性原则;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焕宁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现年60岁的杨焕宁,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周永康担任公安部部长时,他任公安部副部长;2005年,杨焕宁外调黑龙江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之后,他调回公安部出任常务副部长,跻身正部级官员,并且在十八大成为中央委员。
随著周永康事件爆发,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落马。2015年,杨焕宁突然被调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权力边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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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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