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亲友名义内地办逾百信用卡 在澳门提现走资近5亿

2017-07-28 23:21

监管当局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动再升级!外管局一口气通报25宗外汇违规典型案件,涉案的逃汇、骗汇手法多多,包括以内地银行卡在澳门提现,非法经营外汇业务,涉资4.76亿元人民币。 浙江居民陈氏等4人,于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以本人及亲友名义在内地办理100多张银行卡,在澳门提取港元现钞,再私下卖给当地商户或赌场,折合金额4.76亿元人民币。 该行为构成未经批准经营结汇、售汇等非法经营外汇业务行为,浙江瑞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决陈氏等4人有期徒刑3年至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外管局对外通报一批企业、个人及银行的违规案例,主要涉及企业利用虚假合同,虚假发票和货运提单、重复使用报关单、发票等,向境外非法流出外汇,被点名的7家企业中最大一宗以「预付货款」名义走资4825.78万美元,被处以罚款606万元人民币; 外管局并通报多宗个人利用多个境内帐户逃汇、套汇、非法分拆购汇。 此外,外管局还公布,9家银行未尽尽职审核责职,涉及美元、人民币、港元的违规办理售汇或转口贸易付汇等案件。民生银行(1988)、重庆农商行(3618)、农行(1288)、建行(939)及平安银行均被点名。 这是外管局今年第三次公开通报,也是公布案件最多的一次。今年3月及5月,外管局先后公布8个及10个外汇违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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