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助理去年涉在中学男厕偷拍,他早前承认两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裁判官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干犯严重控罪,有违学校对他的信任。但认为被告有悔意,而相信被告两星期的收柙已清楚重犯后会面对的刑罚,故接受感化官建议判16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
辩方律师求情指,廿六岁被告黎俊凯的背景良好,但精神及心理报告均指被告拙于处理压力。现被告已向社工朋友求助,并会接受心理治疗。又指与其他偷拍案不同,被告没有在洗手间内设置镜头,反映被告并不是有意为之。辩方续指收柙的经验已震撼到被告,并承诺不再犯法。
裁判官钱礼指被告作为教学助理,偷拍的行为有违学校聘请他时的信任。被告已认罪以示后悔,报告上亦指被告的行为因无法处理压力而起。但考虑到被告被收柙两星期,并已寻求专业人士协助,判每项控罪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同期执行。
事发在去年九月,一名男学生如厕时,发现有人在旁边厕格伸出一部手机拍摄,男学生大感惊慌,离开现场时见到被告,之后报警,黎当晚八时被捕。当时黎任教学助理,被揭发后辞去职务。
法庭记者:李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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