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暂时吊销陈炜铃的牌照十二个月,自今日起至明年7月25日止。当局指调查发现,陈于2013年12月至2015年5月期间作为汇富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客户主任,在未取得三名客户的书面授权情况下,接受由一名第三者发出的指示,在该三名客户的帐户内进行买卖。陈亦曾多次根据该名第三者的交易指示,以委托形式于其中一名客户的帐户内进行买卖,但却没有向该名客户核实有关指示和没有取得其书面授权。调查亦发现,陈伪造电话纪录以予人该等买卖交易指示是来自有关客户,或已向该等客户确认交易的印象。
当局认为,陈在执行第三者交易指示前,没有事先取得其客户的书面授权或知会她的雇主,故未有以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陈亦有欠诚实,因为她伪造电话纪录,令其雇主未能妥善地监察客户的交易活动。当局在决定罚则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陈以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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