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工程公司前助理项目经理,串谋将屯门友爱邨友爱商场的电力工程及电綫系统翻修工程判予两家电机工程公司,藉此收受四十多万元非法回佣,事件其后遭廉署揭发。被告张志洪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法官今判刑时指被告已全数向雇主作出赔偿,可获减刑,被告最终被判监24个月。
法官指,长久以来法庭强调此类贪污行贿的罪行是不能容忍的,应予以重判以收阻吓作用。被告串谋他人以索取利益令雇主受损,罔顾公司利益,又滥用了原本用以确保各方公平对待的报价制度,且认为被告的行为明显是违反诚信。案件中两控罪涉及同一工程,但牵涉两间不同的公司,惟法官考虑整体量刑等因素,终判被告入狱24个月。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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