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毒贩上诉获减刑一年 官:幅度不多于10%保阻吓性

2017-07-21 15:03

15岁少年于2013年9月,夥同两名友人贩运1.9公斤毒品氯胺酮(俗称K仔),案件于去年6月审讯,少年被裁定罪成,判入狱17年。他早前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上诉庭今颁判词驳回定罪上诉申请,但就刑期方面,上诉庭将刑期减至16年。 上诉庭指,不能忽视申请人在犯案时十分年轻,只是刚过了15岁,属法庭所称的「极度年轻」的毒贩,原审法官判刑时指出申请人不足16岁,但没有表明他是「极度年轻」,亦无表明将之列为减刑因素。 上诉庭强调贩毒是极为邪恶的罪行,如因「极度年轻」而获大幅减刑,会鼓励贩毒头目招募青少年犯案,故法庭以「极度年轻」作为减刑因素时,减刑幅度不应多于10%,因此本案申请人可改判监禁16年。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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