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跟踪朱凯廸游荡罪成  3人判囚两月1人判社服令

2017-07-18 16:56

立法会议员朱凯廸于去年立法会选举投票日,在元朗摆街站时被两车辆恶意跟踪约1小时,4名涉案男被告早前被裁定一项游荡罪罪成,今在区域法院判刑。首被告、第三及第四被告判入狱两个月,次被告判160小时社服令。 被告黄坚辉(36岁)、黄俊钦(18岁)、林家俊(43岁)及何义基(41岁)早前取社服令报告,报告指他们有悔意,他们愿意履行社服令,希望法庭可以给予机会。 辩方又指被告纯粹跟踪朱凯廸,并无恐吓性质,又指他们的行为并非过份,属于轻微罪行,但裁判官周燕珠指,首被告是本案领袖,招揽其馀被告,其中次被告是他弟弟,他们目的清晰,就是要阻碍朱凯廸在竞选中胜出,并找一些不规则地方,又指他们与朱凯廸的政治理念不一致。辩方反驳,认为竞选期间找对方不规则地方非过份的动机,希望法官只针对他们的行为判刑。 控罪指他们于去年9月4日在元朗区一带上述公众地方游荡。他们不论单独或结伴在该处出现,导致朱凯廸合理地担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而较早时裁决指,涉案两车跟踪朱凯廸长达1小时,可见行为非偶尔,案发时被告「跟到崛头路都要跟,摆明系作出跟踪既行为」,是「朱凯廸在明,被告在暗」, 故他担心人身安全是合乎情理。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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