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亿建「斗室大楼」租科研人才 500单位200尺月租1万

2017-07-13 07:25

政府最新决定以注资科学园及政府担保商业借贷形式,斥资八亿元兴建十八层高「创新斗室」大楼,提供五百个住宅单位,每单位面积约二百尺,落成后以市值租金六成,相当于月租八千至一万元,租予科技园租户负责人及海内外雇员和研究人员居住,认为有助吸引及挽留创科人才,稍后向财委会申请拨款,最快二○二○年底前完工。 特首《施政报告》提出在科学园毗邻兴建「创新斗室」,为创科人才提供暂住居所。政府计画在科学园东南方入口,即白石角创新路及科学园路交界的一幅土地,兴建一幢「创新斗室」,以可负担的租金水平,提供住宿单位和共用工作空间,租予科学园内的租户及培育公司的负责人,以及海内外的员工和科研人员。 科学园去年十一月向城规会提出申请,兴建十九层共五百个住宅单位及办公室,但遭城规会否决,最后缩减规模,地积比由原先的六倍降至五点四倍,并由十九层减少至十八层高,总楼面面积亦降至一万五千三百平方米,但住宅单位维持五百个,今年五月获城规会有条件地批准项目,行会同意以私人协约方式,以象徵式地价批出土地予科学园。 创科局指,该幅土地占地零点二八公顷,约一成总楼面面积用作共用设施,包括地下和阁楼有阅读、电脑及电子游戏用途的康乐室,健身房及洗衣房,还有休息室,方便租户交流及消闲。 政府估计发展成本为八亿元,创科局建议政府向科技园公司注资五亿六千万元,占项目七成,另外二亿四千万元由政府提供担保作商业借贷。当局预计每个单位面积约十八平方米,即约一百九十四尺,到二○二○年项目完成的租金水平,月租介乎八千至一万元,约为市值租金六成。 创科局指,科技园公司会成立评审委员会,审视入住准则及入住申请,有三类目标租户,首先是科学园租户及培育公司的负责人,要对创科界有贡献及成就,并与其他公司有合作潜力,申请人要声明在本港并没有单独、共同或透过公司持有任何住宅物业;另外现有租户的海外或内地的全职雇员,要持有效工作签证;还有参与科学园相关创科项目的海内外科学家或研究人员,都可申请入住。当局向财委会申请拨款,最快明年上半年展开工程,二○二○年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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