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医学美容集团在2012年发生医疗美容事故,酿成一死两伤,集团创办人、技术员及女医生被控误杀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续审。DR美容中心铜锣湾分店资源增值经理锺慧莹继续出庭作供,控方在庭上再披露数份内部通告,呼吁员工积极推销客人,不能轻易放弃,要不断推销,「讲到客人觉得真系好、真系对佢有用」。
控方指通告上又有鼓励员工「开发隐藏的导弹」,锺解释「导弹」是指客人,即公司鼓励员工跑数,尝试找一些几个月没有光顾的客人,不要以为对方没有钱或不会听电话。通告又指中心有约两成客人供完楼,提醒员工逐个倾,并与客人交心,诚恳沟通,让客人觉得「关心佢,为佢好,就可以了解到客人实际背景」。锺解释通告提及业主,是希望员工不要给藉口,觉得客人没有钱买疗程。
另一张关于与员工讲解CIK疗程的通告显示,做完疗程可能发烧,但发烧的是癌症病人,正常客人便不会发烧,没有听过其他可能的副作用。通告又有要求员工向客人偷拍及偷录。锺表示通告是这样写,但她不是负责CIK疗程的员工,所以并不清楚,她指亦没有训练员工偷拍和偷录。
控方展示数张收据,其中一张属于死者陈宛琳在2012年2月29日发出的收据,收据上显示由科健医疗中心发出发票,但接受疗程地方是铜锣湾,锺解释此CIK疗程是转介给医疗诊所做,但为何由科健发出发票,她都不清楚。
锺表示在10月3日当天,她没有接触过死者陈宛琳或另外两名事主黄凤群和王静波,但知道她们会于下午到DR进行注射疗程。在翌日早上约11时,锺称在麦当劳大厦19楼休闲间看见陈宛琳,于是招呼她,她当时不舒服,想找美容顾问Joyce,但Joyce当天夜更,未回到中心,于是陈要求找麦医生,但麦医生也不在铜锣湾分店。锺称由于陈宛琳看似很不舒服,「发烧、发震,好辛苦咁」,于是通知总部,公司认为应先处理客人身体状况,建议召救护车,锺指自己走到12楼,一边致电麦医生,一边致电湾仔警署召救护车。
庭上播放锺致电湾仔警署的录音,锺在电话上说:「我哋呢到系美容院,有个客人身体不适」,电话之后转驳至救护站,锺在电话指客人「呼吸困难,嘴唇发紫」,但仍然清醒。救护车到达后,锺表示她也很担心,自己也跟随到医院,在医院陪同陈宛琳的女儿和通知公司陈宛琳的情况。
锺仍未作供完毕,她向法庭表示需要照顾3岁幼子,原预料两天便可完成,但法庭指她明天务必出庭,著她安排其他人照顾,或带到法庭安排其他人照顾,案件明天继续。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2:25
更新时间: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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