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会通过新增卖地条件 商业项目须设立哺乳室

2017-06-27 20:20

公众地方喂哺母乳设施不足的问题引发各界关注,行政会议今日通过在待售供新商业发展项目,涉及办公室处所、零售商店、食肆等之用的政府土地的卖地条件中加入要求,规定必须提供育婴间设施和哺集乳室。 政府发言人今日表示,不少人关注公共场所的育婴间设施和工作间的哺集乳室的数目不足。为显示政府致力建立母乳喂哺友善环境,有需要加强措施,鼓励设置育婴间设施和哺集乳室,作为推广及支持母乳喂哺的全面策略之一。 发言人续说,有关决策局和部门将会订立详细的规定,包括订定在待售政府土地的新商业发展项目须设置的育婴间设施及哺集乳室的面积和数目。此外,政府亦采取相应措施,在一些新落成的政府处所规定增设育婴间设施和哺集乳室。 发言人又指,政府将分阶段推出一系列涵盖多个范畴的措施,包括加强医护机构在母乳喂哺方面的专业支援;提升公众对母乳喂哺的接受和支持程度;鼓励社会各界实施母乳喂哺友善工作间政策,支持在职母亲持续喂哺母乳;透过推广母乳喂哺友善场所和设置育婴间,鼓励和支持在公众场所喂哺母乳;和加强监察本地母乳喂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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