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由内地来港的父亲,长居香港取得港人身分后,成功接妻子及两儿女来港一家团聚。但去年趁妻子不在家,竟在内地及土瓜湾住所,每隔两至三个月就强奸及非礼未成年的女儿。有次3人同睡一床,兽父便趁身旁的小儿子熟睡时,侵犯半睡半醒的女儿。直至去年10月,女儿与同学倾诉被父亲施暴,女路人加入对话,终见义勇为帮事主报警。兽父今在高院认罪,求情称一时鲁莽,更为事件自杀。法官质疑指被告数次犯罪不能以鲁莽作开脱,待索取事主的创伤报告、被告的心理及精神报告,被告还柙至8月22日判刑。
39岁被告W.C.T.,今认两项强奸罪、非礼罪及企图强奸罪。案发时女儿只是小六学生,在法官指被告竟然在儿子旁边侵犯女儿,可以说是加刑因素。求情称妻子已原谅被告,而法医调查指事主的私人部位没有受伤,处女膜也没有受伤及异常情况。被告破坏家庭及伤害了女儿,对此深感后悔。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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