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明指「港独」已公开化 应尽快为《基本法》23条立法

2017-06-20 09:55

内地《人民日报》今日刊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主任张晓明的专访,他在专访时表示「港独」已公开化,应尽快为《基本法》23条立法。 张晓明表示,香港有一小部分人总是曲解「一国两制」的含义,把两制与一国相分割,把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与中央的管治权相对立,把香港同胞与内地人民之间的关系隔离化,不遵守基本法,不尊重中央的权力,夸大两地民众交往中的矛盾,甚至公然宣扬「港独」。这些问题关系到「一国两制」实践的大方向,关系到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大目标,是我们必须正视、纠正和遏制的。 张晓明又表示,对于「港独」,正确的态度只能是「零容忍」,而绝不能容许「港独」蔓延成势,养痈遗患。打击和遏制「港独」有三项工作必须切实做好:一是坚决依法惩处。这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香港法治的必然要求。 「港独」活动公开化,已提醒人们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必须尽快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不能无限期拖延下去。在这项法律制定之前,也要依据现行有关法律对「港独」活动予以打击,追究有关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二是加强教育引导。要使广大民众都能认清「港独」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明辨是非,以正压邪。三是从源头上治理。包括更重视民生问题,特别是为青年的学业、就业、创业、置业创造更好的条件,切实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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