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女经营无牌旅馆 各罚5000元 2017-06-07 17:57 三名女子经营无牌旅馆各被判罚款5000元。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三名女子因触犯《旅馆业条例》,今日(六月七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各被判罚款5000元。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人员去年9月至11月分别巡查位于油麻地上海街、庙街及旺角通菜街三所怀疑无牌旅馆时,乔装客人,并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上述处所的房间。 根据牌照处纪录,上述处所在巡查当日均未获发牌照,负责经营及管理上述处所的女子因而被控违反《旅馆业条例》第5(1)条。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旺角骚乱案 警作供指有人用竹支及石头袭击警车 下一篇 食环署23日内捉230只老鼠 录117宗检控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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