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父母「借女」做小偷遭撤监护权 成中国首例

2017-06-07 11:28

法院指作为小媛监护人的父母,长期对小媛不管不问。
法院指作为小媛监护人的父母,长期对小媛不管不问。

生于什么家庭,孩子无从选择,但想不到狠心的父母,竟然会把自己的女儿「借」给朋友带出去盗窃,多次被捕还不知悔改。日前,为保护女童的合法权益,案发地救助管理站提出撤销女童父母监护人资格的诉讼,安徽省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判决撤销小媛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小媛的祖父母为她的监护人。据悉,该案是全国首例由民政机构提出的「异地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8岁女童化名小媛,是湖南道县人,于2016年6月20日,姓何女子带小媛夥同其他3人在安徽省蚌埠禹会区菜场盗窃,结果在河南郑州市将4人和未成年人小媛拘捕。何姓女子称小媛是其女儿,但经DNA鉴定小媛与其无血缘关系。2016年6月23日,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刑侦大队重案队向蚌埠市救助管理站提出寄养申请。 经法院审理查明,何姓女子自2008年开始至2016年期间多次进行盗窃被拘捕,经常带小媛一起实施盗窃。小媛在谈话过程中对何姓女子之前带其进行盗窃有表述。

内地不时发生小童偷窃案。
内地不时发生小童偷窃案。
小媛的祖父母一直在家务农,愿意成为监护人。
小媛的祖父母一直在家务农,愿意成为监护人。

据蚌埠市救助管理站了解,小媛的父母有4个孩子,由于两人常年在外,很少自己照料孩子,一直由小媛的祖父母照顾。同时,法院查明,小媛的祖父母一直在家务农,且无犯罪记录,二人表示愿意抚养小媛,做小媛的监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当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有关单位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审理该案的法官聂雪梅表示。 最终,法院判决,作为小媛监护人的父母,长期对小媛不管不问,小媛已到上学年龄,未让其上学,还让其朋友何姓女子带出去在外居无定所,长期进行盗窃活动,被公安局拘捕多次,有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且情节恶劣,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撤销二人对小媛的监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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