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有云「虎毒不吃儿」,但江苏南通一名父亲为了骗取保险金,竟狠心将7岁儿子杀死,并伪造成煤气中毒。案件今日在南通中院进行一审判决,被告以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28岁的被告周云原为贵州省毕节市人,于2009年与前女友生下儿子周清华,惟两人很快就分手。周清华出生后不久就成了留守儿童,母亲离开并嫁他人,爸爸则远赴南通海安打工,是奶奶含辛茹苦将他带大。后来,周云在海安组织了家庭并生下女儿。至2013年,有人提出收养周清华,周云才把周清华接到身边生活,但由于收养手续迟迟未能办妥,周清华再被送回周云家,因儿子的生活、学习等问题,周云夫妇时有争执。周云认为,儿子表现不佳,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甚至视他为累赘。
至2016年2月,周云为周清华及自己购买了数份金额不等的保险,他甚至上网搜索了能造成意外死亡表象的杀人方法,更买了老鼠药用鲫鱼做试验、在工地上用煤气罐放煤气做试验。冷血的周云更为杀子骗保后如何花钱进行规划,他上网挑选了二手私家车,并报名学开车。
同年3月26日晚上10时许,周云向工友谎称与情人约会,独自骑电单车离开。至凌晨1时许,周云经后院门进入厨房,将煤气灶软管拔下,企图制造煤气泄漏的假象。因害怕煤气泄漏的声音太大被人发现,周云其后关闭了煤气罐阀门,再潜入儿子房间,用被子捂住孩子的口鼻至其死亡。惟当地警方接报到场经调查后,发现周清华生前曾遭他人捂压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最终揭发案件真相。
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云为追求个人享受,预谋杀害亲生儿子后骗保,作案后伪造煤气中毒现场,其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深,应予从严惩处。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周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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