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公开宣判中电信(00728)母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常小兵受贿案,因有自首情节,对常小兵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50万元(人民币,下同);没收受贿所得。
常小兵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审理查明,常小兵收受财物376.288万元。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常小兵在1998年至2014年,利用担任邮电部电信总局副局长、中国联合通信董事长、中国联合网路通信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上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承揽、设备订购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财物,合共折合约376.288万元人民币。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常小兵的刑事责任。 (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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