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及科技局推出五亿元创科生活基金,鼓励及资助社会各界运用创新意念及科技,今日开始接受申请,每个获批项目最高可获资助总成本的90%,或500万元,以较低者为准,资助期最长为三年,包括12个月开发期,以及随后两年的营运期。
创科局局长杨伟雄表示,希望藉着鼓励「本地创新、本地应用、本地受惠」的突破性计划,一方面把创新意念转化为可惠及社会的成果,另一方面激发创新,培育创科人才,建立创科文化和提升香港创科领域的竞争力。
申请项目须以应用创科改善市民日常生活或惠及特定社群为目标,并在资助期内不以牟利为目的。项目成果可以是流动应用程式、产品、工具、服务、软件,或其他不同形式。每个获批项目最高可获资助总成本的90%,或500万元,以较低者为准。资助期最长为三年,包括12个月开发期,以及随后两年的营运期。
基金一般接受社会福利署资助的非政府机构,以及公共机构、专业团体和工商组织的申请。申请机构可按需要夥拍科技企业或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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