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头角中英街14个铁皮商铺档主,去年遭地政总署颁下清拆令,他们不满地政总署拒绝向他们批出短期租约让他们继续经营,又张贴告示饬令他们在同月底搬走,档主早前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署方的决定。惟法官拒绝受理,认为案件仅属私人租务问题。地政总署提出申请讼费,原讼庭今颁下判词指,档主需向地政总署支付部分讼费。
判词指一般情况下失败的申请人不会被命令支付讼费,除非有特别情况及原因,而本案有特别情况,包括在逾期一个半月提出申请其中一个理据。法庭决定豁免申请人就呈交进一步证据的讼费,但需要向地政总署就首次回应后仍提出司法覆核许可申请的行为支付讼费。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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