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270万人民币贿款 前交行经理否认控罪 2017-05-19 11:28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前客户经理曾伟志。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前客户经理曾伟志(50岁)涉从2名内地客户收受共270万元人民币贿款,作为处理二人帐户的报酬,他今于区域法院否认2项「作为代理人而串谋接受利益」罪,控方将会传召9名证人,以及有6段长约12小时的录影会面,辩方将争议270万为投资回报,不涉利益冲突。 控罪指,曾涉嫌于2010至2014年间,分别从2名客户接受200万元及70万元人民币,作为处理由2人控制,或与其有联系的多间公司在交通银行香港分行的帐户的报酬。 法庭记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周浩鼎即时辞任UGL调查委员会副主席 重申无违法 下一篇 不接受目测检电缆促改用仪器 田北辰倡港铁电轨代电缆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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