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云饭局》涉「秘捞」 陈丛二人可取回讼费

2017-05-19 12:59

无綫电视前业务总经理陈志云2009年出席奥海城倒数活动,主持《志云饭局》访问艺人黎耀祥,涉嫌「秘捞」收酬11.2万元。他及助手丛培昆早前被廉署控以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原获判无罪,律政司两度上诉,上诉庭两度将案发还再审,更下令原审法官改判有罪,原审法官潘兆童最终判陈罚款8.4万元。丛培昆亦被定罪罚款2.8万元,二人日前向终审法院提出终极上诉,终审法院于今年三月裁定上诉得直,两人均无罪。终院今颁下判词指,由检控方律政司支付讼费,两人可取回由2011年在区域法院开始审讯、两人其后在上诉庭上诉、直至终院审讯期间的讼费。 判词指,上诉庭错误引用英国枢密院案例,错误裁断被告行为与主事人即无綫的业务有关连,而且控方在引用《防止贿赂条例》第九条时,未能证明被告行为破坏诚信及有损雇主的利益,相反证据可见其行为对无綫有利。故认为律政司须支付陈及丛二人自区院至终院审讯的讼费。 至于陈及丛要求取回自被捕后所衍生的讼费,终院自法例上的定义显示讼费不包括此类费用,只包括与抗辩有关的费用及支出,故拒绝申请。 法庭记者:方嘉欣 建立时间:1123 更新时间: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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