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清理保险市场乱象、防控风险,保监监管力度再加码。保监会周日向保险公司提出九大重点领域、39项风险防控要求,矛头直指部分保险公司资本不实,甚至绕开监管要求,变相向股东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继上周四保监会提出严防内外勾结干扰监管后,昨天再向保险公司提出一系列风险控制要求。
加强资本管理是核心环节,针对保险公司的增资来源,保监会指出,保险公司股东不得通过关联交易、多层嵌套金融产品、增加股权层级等方式,从保险公司非法获取资金,用于向保险公司注资或购买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切实防范资本不实的风险。
保监会指出,保险公司要对资本真实性负责,重点防范公司的资本被股东或关联方恶意抽逃、占用。对股东不合法、不合理的要求,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同时,严防利用不当创新、不当工具虚增资本。
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保监会强调,严禁违规开展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投资多层嵌套金融产品等手段隐匿或转移资金去向,不得以「柜桶协议」、「阴阳合同」等形式绕开监管要求,不得通过各类资金运用形式变相向股东或关联方输送利益。
同时,保险公司要制定长期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设定合理的投资风险偏好,避免激进投资策略。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要切实防范股权投资风险;防范房地产投资的风险;防范境外投资风险,谨慎开展境外投资。
在流动性管理方面,要跟踪分析宏观经济、股票市场、证券市场等发展趋势和变化情况,密切关注舆论报道,及早识别可能引流动性风险的重大风险因素,监测评估其对流动性水平的影响,提早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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