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局倡简化程序 增结构产品类型

2017-04-19 01:01

金融发展局建议,本港引入三类相对风险较低的上市结构性产品,包括收益增值产品、参与型产品,及保本产品,丰富本港上市结构性产品类型,并建议首步先引入贴现证书及红利证书两款非杠杆式投资型产品。 本港2015年联交所结构性产品平均每日成交额达6.34万亿元,为全球之冠,惟目前只有常规权证和牛熊证上市,均属高风险、高回报的杠杆式产品,而且只与本港小部分蓝筹和恒指挂鈎。 港交所(388)上市科前主管、现任金发局成员狄勤思(Mark Dickens)表示,建议新引入的产品,相对地风险较低,适合追求温和回报的投资者,相信新产品可吸引一批新的投资者参与,促进上市结构性产品市场的流动。 他指出,上述新产品的回报结构,与散户现时购买的非上市零售结构性产品相若。他指,让类似产品上市,可增加产品透明度及流通性。金发局又建议,缩短推出新上市结构性产品所需时间和简化过程;鼓励市场推出新类型结构性产品;为新产品提供灵活的流通量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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