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的陈姓男子瞒著老婆用手机通讯软体「微信」约到李姓女子出游,未料前脚刚进酒店,老婆后脚就带著警察登门捉奸。陈妻见二人衣衫不整,怒告二人相奸,但二人矢口否认犯行,也坚称上酒店是纯唱歌。
桃园地检署调查时,李姓女子供称自己虽然与陈男刚认识不久,不知道他已经结婚,但没有发生过性关系,「当天穿著短裤和背心,警察到场时也依然是穿著短裤和背心,没有衣衫不整。」
陈男则说上摩铁当天是第二次与李女出游,原本是要去看电影,但因为售票员把时间场次搞错,所以才会提议去汽车旅馆唱歌看片,未告知已婚是因为怕对方知道实情后就不愿意跟他出去。
陈妻指控李女知道陈有小孩,理当知道陈是已婚之人,但检方认为现今社会单亲家庭甚多,即使有小孩,也不尽然就是已婚身分。另外,当天酒店用过的纸巾、盥洗用品和刮胡刀等物,只有验出女性染色体DNA,未发现精子细胞或男性染色体DNA,证据不足确定二人曾发生性关系,最后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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