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主席吴文远今午在住所被廉署拘捕,指其涉违反第201章《防止贿赂条例》第30条「披露受调查人身分等资料的罪行」,今午被带往北角廉署总部,及后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暂毋须答辩,案件将押后至5月8日,待吴索取法律意见,吴现获准以1000元保释候讯。
吴文远现被控3项披露受调查人身分等资料的罪行。控罪指,吴在去年4月5日至5月24日期间,透过Facebook、Twitter、Instagram及香港电台,向公众或部分公众披露,程淑仪涉及与商人涉利益输送事件及为廉政公署调查对象,又向公众披露调查细节。
廉政公署发新闻稿,指出今日落案起诉一名男子,控告他涉嫌披露一名廉署受查人士的身分,违反《防止贿赂条例》。新闻稿指出,被起诉者名为吴文远,四十岁,企业顾问,被控三项披露受调查人身分等资料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0(1)(b)条。控罪指,吴于二○一六年四月二日向廉署作出贪污投诉,指控一名人士及其他人士。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六年四月五日至五月二十四日期间,明知或怀疑廉署正就一项被指称或怀疑已犯的《防止贿赂条例》第II部所订罪行而进行调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透过社交网络帐户及新闻媒体向公众或部分公众披露该名人士是廉署调查的目标,以及该项调查的细节。
消息指,吴文远所涉及案件,为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冯程淑仪,所涉及的「楼换楼」风波,去年3月至4月,社民连曾就事件到廉署举报,其后吴文远表示收到廉署电话通知,会就案件正式立案调查。
据悉,此项控罪检控期限为一年,但由于控方计算错误,今日为最迟作出检控日,廉署遂急忙拘捕吴及作出捡控。
吴文远在庭外表示,是次事件是政治检控,但仍须徵询法律意见,才知道自己是否有罪。他指,有罪的政府高官仍逍遥法外,反之,身为举报者的他却遭检控。
而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及社民连成员黄治铭亦有到庭声援。
法庭记者:林颖娴、徐晓伊
建立时间:14:15
更新时间: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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