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14年占领运动期间在金钟「暗角」殴打社工曾健超,早前被判入狱两年,而曾健超亦因同一晚在金钟龙和道向多名警员淋泼液体,被判囚5周。曾原获准保释上诉,但他昨在其个人脸书称「决定放弃上诉,并即时『找数』」,案件今早将于高院开庭,处理法律程序,曾健超需即时服刑。
官宣布驳回三项定罪上诉,曾即时入狱服刑。曾表现冷静,不时紧握双手。他与亲友交代及交低黄丝带胸针后,再与支持者道别,支持者高呼「保重」,由犯人栏步入法院囚室。
代表曾健超的文浩正律师指,曾放弃3项定罪上诉。法官向曾确认,曾确认是自愿放弃上诉。上诉被驳回,维持定罪,丧失再次上诉的权利。
曾健超出庭前再次强调,他当晚淋泼的是清水,是占领时的物资,并非腐蚀性液体,亦不是尿液,一直以诚实面对审诉,「对得住天地良心」。他称,自己定罪与否,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一直不是他首要的考虑,放弃上诉其中一个原因是七警案已经定罪,不担心上诉而加重刑期。
他指,因为他当晚的部份行为实属法例所不容,他为承担责任而放弃上诉。有人怀疑他是因为见暴动罪的被告判监3年,他怕上诉会加刑才放弃,但曾指这从不是考虑之一,而且他今次只就定罪提上诉,律政司亦没有就他的刑期提出上诉,故不论上诉与否,刑期长短亦不会改变。
本身是特首选委之一的曾健超指,由于长毛早前已就在囚人士的投票权提出司法覆核,故他相信他会在狱中获安排投票选特首,而他亦会投票。
珍惜群组成员今于高院外高呼「严惩祸首曾健超」,另一边曾的支持者则举黄伞,高呼「梁振英坐监」。
法庭记者:黄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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