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警涉撞水龙头「作故仔」  召同车警下月审

2017-03-15 14:44

秀茂坪警区巡逻队警员涉于去年8月7日凌晨驾驶警车执行职务时,失事撞向一个消防水龙头致巡逻车左边车身凹陷,后再涉向上司「作故仔」讹称事发经过,男警谭永昌(41岁)否认不小心驾驶及妨碍司法公正两项控罪,案件今在观塘裁判法院审理。辩方要求法庭协助传召同车的警员和辅警出庭,裁判官朱文瀚批准,案件押后至4月6日审理。 据双方同意案情,被告是警车主管和司机,去年8月6日晚驾驶警车载同两名同袍巡逻。翌日凌晨,秀茂坪秀明道的居民听见有两次撞击声从楼下传出,望出窗外时发现有一消防水龙头被撞倒,水龙头喷出的水柱约4至5米高,当时有一白色车辆驶走,居民发现车辆为警车后遂报警。 被告翌日约7时通知电台,指涉案警车在街上停泊时,被不知明车辆撞至车身凹陷。警方安排化验师化验指出涉案水龙头沾有警车剥落的蓝色涂料,推断两者曾有接触。 辩方庭上指出,当日与被告同车的两名警员虽曾于案发后录取口供,但未被控方传召出庭。辩方认为二人的口供及记事册内容重要或影响案情,欲传召二人惟辩方难以接触对方,希望法庭协助传召。裁判官认为两人证供与本案争议点有密切关系,遂批准申请。 法庭记者:陈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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